整栋房屋承包租赁合同(房屋整栋出租合同视频)
2024-08-05 07:15:29未知 作者:m88范文
「通用4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 区 路 弄 号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房屋类型为 ,结构为 。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 「房地产权利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 「已/未」设定抵押。
1-3 该房屋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为「 币」 元「大写: 万仟 拾 元整」。
4-2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和电话费保证金,房屋租赁保证金为 个月的租金,即「 币」 元,电话费保证金暂定为「 币」 元,以后可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协商后确定。如因乙方违约或按本合同约定而扣除的租赁保证金部分,由乙方在下次交付租金时补足。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和电话费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份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通讯费「不包含宽带上网费」、洗衣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上述费用,计算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以上费用。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怠于支付上述费用,甲方可代乙方先行支付,费用在乙方支付的电话保证金中扣除。
5-3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宽带上网费用由甲方支付。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乙方怠于通知甲方,造成甲方维修成本增加或造成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差额部分。该部分在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6-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 「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 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未能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 元/平方米「 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时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间,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输登记备案。
8-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签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 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或经甲方提醒后未能在甲方限定时间内恢复原使用用途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
「七」如果乙方不遵守本合同12-4条物业管理等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给甲方造成较大损失,经甲方书面提醒后,仍拒不改正的。
「八」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其它侵权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相当于 个月以上租金的。
十、违约责任
10-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 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租金条款。
10-2 因甲方未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租赁保证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的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 。
10-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租赁保证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补充条款
十二、其他条款
12-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 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2-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 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 「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2-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4 乙方对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现状均已全面知晓;对使用该物业所应遵守的甲方或其他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均全面知悉,并同意遵守;对其附属设施及房屋内的家具、电器等及在补充条款中所列的设施设备的使用办法和性能均已全面知悉并保证尽到善良管理人的义务,并合理使用。
12-5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2-6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或因其他原因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 天之内搬离租赁房屋并交付于甲方,否则租赁房屋内的遗留物品视为乙方遗弃物,甲方可自行处置。
12-7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的,
「一」、提交 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浦东国际仲裁中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2-8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 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律师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删除」
第一条 租赁位置和面积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耕田土地位于_______田,共计_______亩,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东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条 耕田土地用途
土地用途:耕田土地租赁期内,乙方可以自由选择生态养殖项目经营为主。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年,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限内耕田土地经营使用权属乙方,所有权属甲方。耕田土地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应重新商定续租事宜。
第四条 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1」该耕田土地的租赁费用为合同签订日生效开始为第一年每亩 元/年
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累计递增 %
第1年 :租赁费用为每亩_______元/年共计:_______亩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
第2年 :租赁费用为每亩_______元/年共计:_______亩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
第3年 :租赁费用为每亩_______元/年共计:_______亩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
第4年 :租赁费用为每亩_______元/年共计:_______亩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
第5年 :租赁费用为每亩_______元/年共计:_______亩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
第6年 :租赁费用为每亩_______元/年共计:_______亩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
第7年 :租赁费用为每亩_______元/年共计:_______亩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
第8年 :租赁费用为每亩_______元/年共计:_______亩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
维护国家安全班会教案
第9年 :租赁费用为每亩_______元/年共计:_______亩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
第10年 :租赁费用为每亩_______元/年共计:_______亩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于每年正月十六「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前
「2」向甲方交纳本年租赁费、上月、水费、电费到甲方财务账号为准,甲方收取租金后,开具收据,如乙方需要发票的,税点由乙方负责。履约保证金:
「3」乙方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万元,本协议终止后在结清乙方应付甲方费用的情「大写:元」况下,15日内由甲方无息返还乙方、但乙方与甲方纠纷情况下可以此保证金抵付最后一期租金,乙方有违法约定情形之一导致合同解除的,则甲方不退保证金,情况严重可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所租耕田土地拥有所有权,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使用经营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耕田土地使用进行监督,保证耕田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3、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的土地。
4、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施的严重损害耕田土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5、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用及使用过后的水电费用,在合同约定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赁费用。
6、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7、甲方应保证乙方生产生活用水、用电正常,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价格应高于本村村民用水用电的价格 %,保证在村内无偿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损坏应给于修复及赔偿。
8、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间内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的经营管理权,包括在该耕田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合法临时建筑物、植树设施的使用等。
9、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内重复发包该耕田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耕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严重,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无法无理干扰。
10、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它同等待遇。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耕田土地。
2、乙方对其所承包的耕田土地按合法独立自主经营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有权在其所承包的耕田土地上合法建设临时性与合同约定用途有关的养殖、生活设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费用。
4、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田土地进行基本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5、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租赁的耕田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6、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租赁费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乙方的项目经营活动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产生影响村民生活的其它生态环境污染。
8、乙方应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土地。
9、租赁合同结束后,乙方负责将稻田内的杂物清理走,并把该耕田地块土地回垄「恢复正常耕田地状态」,如乙方不把该耕田地块土地回垄「恢复正常耕田地状态」,乙方需支付甲方每亩1000元回垄「恢复正常耕地状态」费用及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 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3、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如乙方不按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且经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以上之约定,即视为违约。
2、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当年度租金,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履约保证金费用;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费用,并且解除此合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手机:____________
甲方「签盖」:____________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手机:____________
乙方「签盖」: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日
整栋房屋承包租赁合同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将属于其位于 的整栋楼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出租房屋面积经甲、乙双方确认共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用途:
1、本合同租赁期限共 个月,自 起至 止。房屋为现状交付,乙方承租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能挪作他用。
2、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7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租金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整「人民币¥ 整」,乙方于每月5日前将当月租金以银行转账支付甲方,转账凭证作为交易凭证,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乙方应按期交纳房租,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当月房租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租金未含税。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人民币¥ 」,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于15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
租赁期内,乙方使用本合同所涉房屋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电话费用、有限电视费用、网络费用、物业管理费用、清洁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按时足额自行交纳上述费用给相关单位。
第六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或加建其他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进行经济赔偿。乙方不修复或赔偿的,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在合约生效之日起,甲方在任何情况下进入合约中规定的房屋,都必须事先通知,得到乙方的同意后,方可在约定时间进入。乙方不得拒绝甲方查看房屋的要求。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内,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双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2、合同期内,如因政府征收或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将房屋交还甲方,因征收发生的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当支付乙方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4、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乙方对转租他人的房屋未起到监管责任、导致出现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2」恶意拖欠房租一个月以上。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存在消防隐患,未能在甲方或消防部门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改正。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害。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未按期交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逾期10个工作日仍未交还的,甲方可强制其搬迁。
2、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对房屋及装修、设施设备等进行移交验收,存在恶意毁损缺失的,乙方负责赔偿。乙方购买的附属物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租赁期内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治安案件责任、计划生育责任、违纪违法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整栋房屋承包租赁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承包租赁期限:
从20__年5月1日至20__年5月1日共计二年,二年以内租金不调整,二年期满租金根据市场变化而定,同等条件优先乙方。
二、承包面积及承包租赁费:
1、承包面积 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租赁费 元,合计 元。
2、楼梯不计面积不收费用。
以上共计承包租赁费人民币 元,甲方出具收款单据。
三、甲方责任,在乙方承包开业之前完成以下工作:
1、电源接入入户电箱,保证用电。
2、消防设施安装并取得消防部门的验收「在本工程全部具备消防验收后」。
3、上下水在施工前接入并保证冬季供暖「在国家规定标准温度内」、通风管道在装璜前调试完毕。
4、提供和某某学院关于拥有四十年商铺使用权的有效文
四、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时出示公司营业执照,并将复印件交于甲方。
2、办理在忻合法经营的各种证件,合法经营。因非法经营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3、不得将所租房屋抵押担保。
4、租赁期间保证设施、设备完好,租赁期间所出现的故障、损坏自行解决。
5、租赁区域门前的.使用、管理不得影响正常交通。
6、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因装修改动取消的消防设施按消防要求代换,须符合消防要求。
7、水电单独挂表计费,按规定标准按时交费。
8、采暖费按当地标准及时上交。因欠费造成后果自负。按期交各种税费、规费。
木工劳务分包合同
五、其它:
1、乙方承包租赁期满,除可移动设备、用具、空调可带走,其余固定装饰必须保证完好齐全移交甲方。
2、装修标准、项目必须双方审定,凡改动、拆除、外装饰上增加项目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包括广告招牌位置的确定。
3、地下停车库如用停车乙方有偿使用。
4、承包租赁费在合同签订后,一次付清,下年度租金提
5、甲方在乙方承包租赁期间,不得将其余门市房、租给其它金融机构。确保乙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违约方赔偿对方承包租赁费的30%。
2、乙方如不按期交租赁费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3、发生纠纷由房屋所在地法院仲裁解决。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从生效之日双方信守不得违约。
本合同一式六份,附租赁平面图做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