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专项整治_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4-09-23 16:13:21未知 作者:m88范文
(精选7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精选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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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及省、市“打非治违”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建筑安全生产秩序,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三、重点内容
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重点严厉打击和重点治纠建筑施工领域以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非法违法行为
(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二)违规违章行为
(1)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2)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
(3)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
(4)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范编制方案和实施的。
(5)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
(6)未建立消防组织,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的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
(1)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未按规定进行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不合理,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不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3)深基坑工程未按照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4)脚手架工程的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脚手架搭设、验收、使用和安全防护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
(1)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
(2)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存在安全相关人员备配不足的。
(3)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健立健全的。
(4)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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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关于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治理等信息统计报送的通知》(发〔20xx〕15号)、《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淮住建办〔20xx〕62号)、《关于对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洪安发〔20xx〕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范围
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燃气、园林工程及游园设施安全。
三、重点内容
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5、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6、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建立健全的,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等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
8、非法占压、开挖地下燃气管道的,在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擅自修筑建、构筑物的,非法从事储存、灌装、运输、销售石油液化气的`。
9、自来水取水口水源监测管理及应急预案完善情况。
10、园林工程及游园设施管理中施工项目基本程序,各公园内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游乐设施(机械)质检证书、电路、仪器安全运行以及安全措施、责任人、安全监督人员、警示标志的落实情况。
四、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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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主管部门检查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xx年5月开始,到9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上旬)。
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打非治违”行为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单位进行重点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备案建档,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至8月上旬)。
各部门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联合执法,对住建系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对涉及非法违法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严肃查处。
局质安站根据重点内容要求,负责对管辖范围的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违规违章行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执行有关规定情况、施工现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
局建管处负责对管辖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无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等行为进行全面检查。
局市政处(一处和二处)负责对管辖范围的非法占压、开挖地下燃气管道的和非法从事储存、罐装、运输、销售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的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并强化自来水取水口水源检测,加强人员管理,建立检验人员健康档案,完善应急预案。
园林局负责县区各公园的管理,重点检查园区内动火作业审批情况,各类游园设施运行安全情况,完善应急预案,检查应急通道通畅情况,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完好情况。
7月份,由局质安站牵头组织督查组对各部门和各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监督抽查,全面掌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巩固阶段(8月中旬-9月上旬)。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5日前报局质安站。县住建局将根据行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出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处理处罚违法违规单位、项目和责任个人,巩固“打非治违”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成立以“一把手”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质安站,负责协调处理专项行动相关事宜。
(二)依法严厉打击。各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结合;日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结合;明查与暗查结合;检查与整纠结合。对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设备租赁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要联合多部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依法严肃查处,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决不手软。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对发生安全事故、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施工行为责任予以严肃追究。
(三)突出监督重点。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监管部位和重点监管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论证、验收、执行等情况)要重点监督。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日常安全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四)强化“两场”联动。要在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过程中,积极推进建筑市场、工程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建设,推进“LBS”动态考核平台建设和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平台建设。要严格市场准入,从工程招投标、资质资格审批、施工许可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通过“打非”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逐步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与自身工作有机结合,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断完善健全建筑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要积极探索建立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和打击燃气无证经营及违法占压燃气设施行为的长效机制,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性的轨道,不断巩固“打非”专项行动的成果。
(六)做好信息报送。各部门、单位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分别于每月30日之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和专项行动情况总结、汇总情况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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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在去年初步整治的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进一步摸清全市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实现“四个全覆盖”,即:教育培训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治理全覆盖、督导检查全覆盖;做到“四个一批”,即: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停产停业整顿一批有较大隐患的企业、治理整改一批存在安全隐患但可以边生产边整改的企业、提升规范一批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
三、工作重点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涉氨制冷企业,一律依法取缔关闭:
1、相关证照不全的。
2、停产整顿未验收达标擅自恢复生产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
4、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涉氨制冷企业,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经营:
1、冷库及制冷系统应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2、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3、液氨管线严禁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
4、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应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并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动。
5、按照规定对涉氨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上报安监部门。
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应定期检验。
7、库区及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栓,应急通道保持畅通。
8、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冷库,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等。
(三)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涉氨制冷企业,立即整改,限期完成
1、氨制冷机房贮氨器上方应设置水喷淋系统。
2、在厂区内显著位置应设风向标。
3、压力容器、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区域、关键操作部位等应设置安全标识。
4、作业现场应配置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
5、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
6、企业应建立健全并落实液氨使用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7、涉及液氨制冷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8、企业的从业人员应经过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
9、企业应建立健全液氨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企业应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对达到上述要求但未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验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规模企业在今年年底达标,规模以下企业在2015年底达标。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组织培训(从现在起至4月下旬)。
1、按照《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要求,组织对辖区内的涉氨制冷企业进行一次回头看,完善台账,明确工作责任。
2、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宣传液氨使用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法规标准,动员企业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专项工作。
3、继续组织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部门和制冷车间负责人认真学习《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冷库安全规程》(GB28009-2011)和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特种设备、消防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专项治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
(二)排查隐患、治理整改(4月下旬至10月底)。
1、涉氨制冷企业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涉氨制冷企业安全自查自改表》(附件1)的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开展隐患排查,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安全知识培训。
2、企业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缺陷,制定整治方案,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3、各县市区组织有关部门监管人员和专家深入企业,按照液氨使用的有关法规标准和专项治理的要求,帮助指导和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和自查自改工作。同时,按照《涉氨制冷企业执法检查表》(附件2),进行全覆盖的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检查验收、全面总结(11月)。
1、市、县(市、区)安委办组织专家对企业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对专项治理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于20xx年11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2、市安委办汇总全市专项治理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
(一)安监部门:牵头负责专项治理活动;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制定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制冷操作工专业培训考核情况;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新建企业安全条件审查或备案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二)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涉氨制冷企业的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器材配备、水喷淋系统、食品加工间疏散通道标识及畅通情况、消防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和消防应急演练情况等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三)质监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场内行车、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对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注册登记,是否在检验的有效期内使用,是否有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压力表、安全阀是否定期校验,液氨阀门选型及材质是否适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建立、内容是否完善等进行检查。
(四)畜牧水产部门:负责摸清涉氨使用企业(主要包括食品加工、蔬菜加工、水产品加工等各种液氨冷藏单位)底数,加强行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涉氨制冷企业的设计、建设是否合法合规,现存的冷库建筑能否继续使用进行检查;同时严格审查企业建设施工相关许可情况。
(六)工商部门:对检查发现的无工商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七)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切实做好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政府领导、协调联动、联合执法、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专项治理活动。
(二)坚持统筹兼顾。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把本次专项治理作为今年“打非治违”和“四大三基”行动的重要内容,统筹部署,同步推进;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切实做到“四个全覆盖”和“四个一批”。与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县乡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涉氨制冷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和隐患整改责任制。涉氨制冷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内部供、产、销各个环节,主动抓好排查整改。
(四)完善应急机制。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要督促液氨制冷企业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风险,深刻吸取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831”重大氨泄漏事故教训,编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设备的日常监控,维护完善消防设施和应急装备,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企业员工应急处置和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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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按照潭县政办发[20xx]9号(关于持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决定今年继续在全镇范围内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20xx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管区综安办经发办农推中心规划站
工业园水利站林业站文化站司法所
派出所交管站中心校国土所公卫办
交警五中队供电所工商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领导小组下设7个“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组:
①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管区综安办司法所规划站林业站文化站派出所供电所
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管区综安办经发办派出所国土所工商所供电所
③道路、水上交通校园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管区农推中心水利站派出所交管站交警五中队中心校
④建筑施工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组:
组长:
红酒促销活动方案
成员:各管区规划站工业园经发办国土所供电所
⑤农业农电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管区农推中心经发办水利站林业站供电所
⑥食品卫生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管区经发办农推中心规划站中心校公卫办工商所
⑦非法采洗砂专项行动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管区综安办水利站派出所国土所供电所
二、行动检查范围
此次集中行动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各非煤矿山、加油站、液化气经营点、烟花爆竹零售点、皮鞋生产企业、营运车辆、校车接送车辆、新铺渡桥、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农贸市场、各类餐饮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网吧、采砂点等单位的检查。
三、行动检查内容
1、法律法规落实情况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2、重点行业专项行动情况
①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水害防治、机械通风制度落实情况,是否超深越界开采情况和各类砖厂关停措施落实情况。
②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各加油站、液化气经营点对安全硬件设施投入情况,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和超许可范围经营情况,对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进行认真摸底排查与严厉打击。
③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各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经营非法产品、三无产品、超量储存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严格排查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④人员密集场所:各公共场所、超市、网吧、皮鞋生产企业、林木加工企业等重点消防单位消防设施投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情况,警示标志是否醒目、电力设施是否达标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演练情况。
⑤道路交通、水上运输、校车:严厉查处各无证驾驶、非法营运情况,逐步完善各交通重点、险点路段、危桥警示标志,严格落实新铺渡桥经营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对各幼儿园接送车辆上路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河道非法采砂、洗砂行为。
⑥建筑施工:认真查处各类非法违法从事建筑施工情况,严格排查各类施工安全隐患,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夏季防高温、防雨水、防坠落、防倒塌措施情况。
⑦农业生产:认真开展各类农业机械操作、营运隐患排查活动,积极组织各操作、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扎实开展各类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严厉打击各农田非法采砂、洗砂行为。
⑧食品卫生:认真组织对各农贸市场、学校食堂、宾馆、饭店、超市等单位进行食品卫生大检查,严格落实各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添加、过期经营行为,重点做好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扎实做好6月份初中毕业会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行动检查方式
1、集中检查。镇安委会将于6月上旬至7月下旬统一组织各部门对各单位进行全面的“打非治违”集中大检查与治理。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法,严格落实隐患治理、关闭取缔措施。
2、专项检查。各专项检查组在行动期间要针对各行业特点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与治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不能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3、单位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结合本部门实际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不留死角。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此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对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具有积极意义,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对因措施不力、整改不力、监控不严、放任非法违法行为存在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要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排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落实责任,改进方式,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3、深入排查、及时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专项排查情况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4、全镇动员,全民参与
此次行动同时也是一次群众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各企业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实现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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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省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基础上,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违法违规施工及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务争无一例全县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从建安股、规划股、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抽调。办公室设在建安股,由周辉镑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动计划、指导、检查和协调等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重点
依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本地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建筑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治理中查出的突出问题及今年以来发生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重点审查以下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的行为。
(一)重点审查建设单位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监督手续、建筑施工许可手续是否办理,工期制定是否合理,是否按进度拨付工程款,是否干涉施工企业正常建设管理。
重点审查施工企业工程意外保险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违法分转包、安全生产许可、专职安全员配备及考核证书、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资格证书、省外建筑企业进琼单项登记、贯彻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等方面工作是否到位。
重点审查监理企业管理情况、省外监理企业进琼单项核准、监理人员配备、监理人员在岗在位等情况。
重点审查设计、勘察等服务性行业履行服务职责情况。
(五)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等措施是否到位,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
五、时间步骤和措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各种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打非治违”教育宣传活动。全员动员、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员参与氛围,增强建设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参与建筑领域“打非治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督促各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各方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消防演习心得体会100字
(二)隐患排查阶段(6月—7月):协同县安委会全面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非法建设大排查,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要监督指导建筑施工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检查督导阶段(7月—8月中旬):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我渠道的检查活动,督促各单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有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提高阶段(9月):针对此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建立起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长效机制。对开展的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打非治违”的责任,认真做好“打非治违”的工作部署及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要以建筑施工“打非治违”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工作要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实施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执法要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突出工作重点。建设部门要按照具体的工作目标,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和联动机制,强化协助配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加强对轨道工程建设的监管,落实参建各方的责任。
(三)加强部门沟通。要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要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从多样性、全面性、层次性以及灵活性等方面入手,积极开展不同类型的监督检查,将政府监控手段落到实处,将各级安全责任落到实处。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暴露问题、解决问题、遏止事故。检查工作要注意和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等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把握各个施工季节、施工阶段的不同检查重点,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坚持检查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全面实施施工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和项目部,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的作用,运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建筑领域“打非治违”的科学理念、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建筑合法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营造有利于建筑施工合法安全生产和发展的社会氛围。
(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将“打非治违”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报表,包括检查的工程、治理隐患的数量、教育培训等相关情况报县安委会,以利于更好地了解、掌握和推动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6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根据县府办文件和上级相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控制一般安全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重点行业领域: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在非煤矿山、道路和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电力等高危行业领域开展集中行动。
(二)重点对象: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各类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安全事故。
(三)重点内容: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超许可和资质范围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越界、违法分包、转包、出租、转借资质许可证照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4)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7)非法违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高危企业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9)未依法依规落实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0)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四)重点行业和责任单位。
镇安监办: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交通、公路和道路客货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整治非法客运车辆(农机)载客。
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消防、剧毒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民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的整治。
镇国土所:牵头负责矿产资源整顿中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违法勘探、开采等行为。
镇规划所:牵头负责各类房屋及镇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擅自组织工程施工或存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拒不服从安全监管等行为。
镇水利站:牵头负责水利建设施工“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和违章施工行为。
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学生用车安全和中小学校安全“打非治违”工作。
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安全距离以内违法施工等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不予供电。
卫生院和工商所:牵头负责食品药品打非治违”工作。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本行业、本系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
1、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村到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3、认真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在全镇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攻坚战。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
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上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总结巩固提高阶段
镇安监办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镇安委办在“回头看”的基础上,并把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材料和情况汇总报至县安委会。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安监办成员以及各相关重点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委办,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出。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筹兼顾,坚持点面结合。既要全面部署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打击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和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各单位要加强横向协调、沟通,及时将不属于职能管辖范畴的举报投诉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要进一步建立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齐抓共管的作用,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7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违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高控股集团工程管理文件要求,结合工地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方案。
一、目标
通过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促进我单位安全生产保体系的有效运转,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通过此项工作,进一步落实本企业安全工作责任,着力解决企业安全工作中的隐患和漏洞,有郊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的工作环境,切实维护在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安全稳定与和谐发展。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严格实施
为确保本 “打非治违”工作实施,特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xxxx
副组长:xxx
成 员:
2、明确责任,保障实施
组长和各成员将立足本岗位,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实施方案内容,不折不扣的做好本职工作,同时要着力发挥互相监督作用。
三、实施范围
主要包括在职员工的饮食卫生、临时用电、消防隐患排查、各类工作设施安全。
四、整治重点
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减少“三违”现象的发生。重点治理的问题主要包括:
1、现场施工用电及生活区用电,检查现场用电及生活区用电是否为“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是否满足“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的配电要求。
2、现场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检查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处、保温材料堆放处、密目网堆放处、生活区活动板房等是否按规定配置消防设备,防水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3、宿舍等临建设施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4、检查作业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5、加强教育,积极推进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通过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消防器材使用普及等各种形式,向在职员工进行各类安全知识宣传,在员工中牢固树立“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的思想,使全体员工不断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6、确保各种应急预案的有效落实。针对实际情况,对各类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同时,要把应急预案和实际演练结合起来,在全体员工中普及必要的应急救护知识,增强全体员工的紧急避险和自救自护能力。
7、做好安全预警工作。根据不同的季节和环境,对员工开展相应的安全预警教育,特别是防火防水防电防气教育、病症预防教育、防伤害教育等,力求使企业的安全工作扎实到位。
五、方法步骤
1、明确重点,以方案指导工作,确保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全体员工都能积极投入到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当中。
3、定期自查,限期整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的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依据实际情况,对安全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对于一时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